[***********************]****县水务*体化项目(*标段)黔东经济开发区园区供水系统工程.*****
文件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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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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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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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有效期 |
**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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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电汇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电子评标 |
开标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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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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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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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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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澄清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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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延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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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期后开标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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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期后开标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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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原招标文件附件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评分项目 |
分值 |
评分标准 |
其它 |
*分 |
*、投标单位承诺中标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和主要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检)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不得擅自更换,并且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不得少于 ** 天,主要管理人员不得少于 ** 天。如项目经理和主要管理人员未取得发包人的书面同意而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项目经理每次按中标金额的 *‰罚款,主要管理人员每人每次按中标金额的*‰罚款。出现 * 次以上清退出场,已完成的工程量不予结算,并赔偿造成的损失和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承诺基本的得*分,承诺每增加*天的加*.*分,最高*分,不承诺不得分。 *、投标人承诺“在劳务用工中优先使用当地或全省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的承诺”使用**人(含**人)以上的,得*分;使用**人(含**人)以上的得*分;使用**人(含**人)以上的得*分,未提供得*分。 *、投标人承诺如果中标,保证中标项目施工期间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投标人提供承诺的得 * 分,不提供承诺的不得分。 得分依据:提供承诺书原件电子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不承诺不得分。 |
合计 |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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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修改为:
评分项目 |
分值 |
评分标准 |
企业业绩 |
*分 |
投标人提供****年至投标截止时间的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类似项目业绩指标数不少于拟招标项目建安工程费的**%(含)为有效业绩,如拟招标项目建安工程费为**元,投标人提供类似项目合同价或结算价为*.**元的,视为有效业绩,每提供*个得*分,满分*分。提供施工合同关键页复印件或扫描件。 |
其它 |
*分 |
投标人承诺如果中标,保证中标项目施工期间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投标人提供承诺的得 *分,不提供承诺的不得分。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或复印件,未提供或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
合计 |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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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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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平台: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